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的招生简章包括了学校开设的专业、收费、录取以及联系方式等信息,为同学们提供了全面了解学校招生信息的途径,邦博尔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招生简章详细内容,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官方最新消息为准。
一、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1、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招生专业
学校开设了药学、药品质量与安全、中药学、中药材生产与加工、化学制药技术等23个医学类的相关专业。
2、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收费标准
学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广东省普通高校学分制收费的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粤发改规〔2021〕10号)公布的标准执行。
学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收费标准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管理的办法》(粤发改规〔2018〕7号)的有关要求制定执行。
普通类专业学费 5250-6410元/生·学年;美术类专业学费 10000元/生·学年;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学费17040-20000元/生·学年。
3、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招生录取规则
(1)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就业处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2)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3)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招生专业,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4)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就业处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5)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6)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文科类、理科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当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学校在海南省的录取原则按照海南省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7)美术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8)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采用非专业组志愿投档的省份,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9)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10)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4、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报名
经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新生入学复查相关工作按广东省招生办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5、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洞北路321号
电话:020-28854882
平台网址://www.gatwickbmw.com/xuexiao/gdspypzyxy/
二、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简介
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65年6月16日的广东省中药材学校,校址在广州市塞坝口;1974年3月迁址至浆栏路并更名为广东省商业技校第一分校;1979年9月改为广东省医药技工学校;1983年成立广东省医药职工中专学校,与广东省医药技工学校一起办学;1984年迁址至广州市天河区龙洞,1986年3月成立广东省医药学校。1999年学校开始承担高等教育,2002年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升格为高等职业院校;2003年5月经教育部备案,正式升格为广东化工制药职业技术学院;2007年5月经教育部备案更名为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2008年7月,学校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2008年11月被评为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获得“广东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先进集体”称号;2016年11月经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确定成为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2017年获“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状”、“广东省文明校园”称号;2018年12月,学校通过评审成为广东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9年7月,学校被教育部认定为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2019年10月,学校通过教育部立项成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单位;2019年通过“教育部现代学徒制第二批试点单位”验收;2020年10月,入选广东省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2020年成功入选国家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培育单位;2020年12月,学校中药学院教学党支部入选全省新时代高校党建 “双创”工作培育创建单位;2021年学校荣获全省先进扶贫工作单位。
近年来,学校以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为统领,推动教育供给侧改革,优化结构,主动适应新常态,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取得了显著成效。2015年,学校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先后获得“广州市创业带动就业(孵化)示范基地”,广州市天河区创业带动就业基地认定,成为天河区科技孵化器;“广药职院众创空间”被广东省科技厅认定为“广东省众创空间试点单位”,2016年2月被国家科技部列入国家级“众创空间”;2017年,“广东省治未病与新型健康服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被广东省科技厅认定为2017年度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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