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的招生简章包括了学校开设的专业、收费、录取以及联系方式等信息,为同学们提供了全面了解学校招生信息的途径,邦博尔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招生简章详细内容,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官方最新消息为准。
一、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招生简章
1、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招生专业
学院目前设置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药学、护理学、眼视光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学、健康服务与管理、法学、公共事业管理、市场营销共十二个专业。
2、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收费标准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药学、护理学、眼视光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学八个专业学费20000元/生/年,健康服务与管理、法学、公共事业管理、市场营销四个专业学费15000元/生/年;学院住宿标准为六人间,住宿费1000元/生/年,如新增其他住宿标准,具体收费标准以天津市政府物价部门最终批复为准。如政府对本年度收费标准进行调整,按政府规定的新标准执行。
3、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招生录取规则
(1)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招生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衡量考生综合素质,择优录取。
(2)对实行“顺序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院校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当各省、市、自治区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以此类推。院校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份,执行所在地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
(3)专业录取时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的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
(4)在高考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次优先录取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各省、市、自治区在投档时投档成绩如有小数时,以带有小数的投档成绩为准进行由高到低排序。
(5)对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市,录取原则做如下说明:
a.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区、市)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高考改革试点省(区、市)的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b.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规定,在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6)学院分省招生计划按照国家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政策要求进行分配。在省(市)投放的专业招生计划根据往年招生情况和我院专业规模进行编制。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院将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招生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7)对于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原则执行。
(8)学院各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9)体检标准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2003年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10)报考该院,且符合入学条件的考生,经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学院即向其发放录取通知书,通知书将以“邮政特快专递”寄出。
4、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报名
学校可通过统招填报志愿的方式进行学校报名。
5、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联系方式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学苑路167号
电话:022-63306330
平台网址://www.gatwickbmw.com/xuexiao/tjykdxlcyxy/
二、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简介
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是2004年经国家教育部确认的全国首批以新的机制和模式举办的独立学院(《教育部关于对天津市普通高校举办的独立学院予以确认的通知》教发函[2004]22号文件),独立学院是民办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按学院专业培养方案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颁发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及学院相关规定,授予本科毕业生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目前已有近1.5万名毕业生。
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坐落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高校园区,学院占地面积334亩,建筑面积12.6万平方米,设有图书馆、教学楼、实验楼、学生公寓、学生餐厅、400米标准体育场等完备的教育教学设施和完善的生活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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